江西省消防条例/第三章 火灾预防/第一节 消防规划第二十七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消防规划改造供水管网,修建消火栓、消防水池和天然水源取水设施,确保消防用水。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5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