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五章 消费者组织第五十八条有效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可以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查询。采用书面形式查询的,应当写明查询事由和要求答复的问题。被查询单位应当自收到书面查询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复。被查询单位拒绝接受查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可以向被查询单位的上级机关反映,也可以公开披露、批评。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5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