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内部设置的技术贸易机构,除具备第十一条第一、二、三、五、六项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有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并由本单位提供经济担保和承担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