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第五章 社会参与第三十六条有效妇女之家、儿童之家、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公共图书馆、科技馆、家风家教馆等,应当为家庭教育提供支持,有条件的应当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28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