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一条有效市人民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年度监督检查情况,向社会发布本市电梯安全状况报告,反映电梯使用、维护保养等方面的情况。地方法规 · 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