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城市公园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一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驾驶车辆擅自进入城市公园,或者未按照公园管理单位的规定行驶、停放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29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