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城市公园内从事体育健身、文化娱乐等活动,产生的噪声超过区域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十二时三十分至十五时、二十一时至次日七时,使用扩音设备,或者从事其他产生超标噪声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环境的活动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说服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对个人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