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条

有效

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建设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以下称数据库),完善数据库建设技术标准和规范性文件格式标准,健全规范性文件入库管理工作机制。

省人民政府、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应当做好本系统信息化平台与数据库的接口对接和数据共享,确保各信息化平台中有关规范性文件的一致性。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国家机关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和信息数据共享、开放、利用的需要,参与数据库建设和维护。

制定机关应当及时做好数据库中规范性文件的报送、清理、更新等工作,提供全面准确的规范性文件信息。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