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区域协调发展的需要,可以与有关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建立区域协同立法工作机制,开展协同立法。地方法规 · 遂宁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8月5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