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修改和废止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事项的地方性法规,对市人民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遂宁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8月5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