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规范遂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立法活动,提高地方立法的质量,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等有关规定,结合遂宁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遂宁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