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传统村落普查工作,登记传统村落的数量、种类、分布、现状等情况,建立传统村落保护管理信息系统,按照一村一档的要求制作传统村落档案,明确保护内容和实施步骤等。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