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第三章 扶持与服务第四十条有效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初级加工环节的用电,按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享受涉农电价优惠。电力单位应当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用电需求。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28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