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有效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有关部门、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上级主管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提出处理建议。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28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