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龙虎山管委会和龟峰管委会应当合理核定各景区、景点的游客容量和游览路线,设置规范的地名标志、路标和说明标识,做好游客的疏导工作,并加强对导游、船工等服务人员的管理。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