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有效

物业服务合同的缔结、终止、解除、续订等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合同的变动情况应当依法向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备案。

地方法规 · 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