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六章 法规的解释第六十六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地方法规 · 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8月6日第六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