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第五章 医疗责任保险第五十一条有效鼓励医疗责任保险承保机构开发多样化的医疗责任保险产品。医疗责任保险的承保机构应当遵循保本微利原则,依据精算规则,科学确定保险费率,并根据医疗机构规模、不同临床专业的风险大小、以往年度医疗纠纷赔付情况,与医疗机构共同协商浮动费率。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28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