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四十四条有效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违法、失职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28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