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三十条有效群众防空组织应当建立严格的装备、器材保管制度,所需防核、防化、防生物武器等特殊性的专用设备、器材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提供;其他装备、器材和经费由组建单位负责提供。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28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