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个工作日。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