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二条已修改违反本办法规定,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其他法律、法规规定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28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