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车站、机场、码头、公园、游览中心、风景名胜区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应当利用宣传栏、信息橱窗、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