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厂务公开条例第四条有效实行厂务公开应当遵循依法、真实、及时的原则。实行厂务公开应当保守国家秘密和保护单位的商业秘密。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28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