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地方立法条例/第四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第三十条有效法规草案修改稿经各代表团审议后,由法制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表决稿。表决稿由主席团提请全体会议表决。表决采用无记名方式,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地方法规 · 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8月6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