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二章 地方性法规/第一节 立法权限第八条有效下列事项,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地方性法规:(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特别重大事项;(二)涉及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定职权、议事程序作出具体规定的事项;(三)法律规定应当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四)市人民代表大会认为应当由自己制定法规的事项;(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应当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法规的事项。地方法规 · 平凉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