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二章 地方性法规/第五节 其他规定第四十七条有效编制立法规划、立法计划,起草、修改法律关系复杂或者存在重大意见分歧的法规草案,可以开展立法协商,听取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工商联、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协商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地方法规 · 平凉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