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保护区管理机构应当在综合科学考察和专项调查的基础上,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编制天目山保护区规划,并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

规划内容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不得擅自变更。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