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天目山保护区实行专业机构保护与群众保护相结合的保护机制。

天目山保护区和毗邻的乡镇行政区域内的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临安区人民政府和保护区管理机构做好涉及天目山保护区的宣传、教育、调查、劝阻等工作。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