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目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九条有效临安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天目山保护区执法协作机制,组织生态环境、林业、公安、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开展综合监管与联合执法。临安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天目山保护区设置执法站点、派驻执法人员。生态环境、林业等部门可以依法委托保护区管理机构在天目山保护区内实施有关行政处罚。公安机关可以根据需要在天目山保护区依法设置派出机构,维护天目山保护区内的治安秩序。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