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武夷山国家公园条例/第三章 保护管理第三十一条有效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机构依法履行武夷山国家公园范围内自然资源管理、林业草原等领域相关执法职责。武夷山国家公园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与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加强执法协同,对武夷山国家公园内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毁林种茶等违法行为开展联动执法。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