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九条有效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自然资源和规划、水行政等主管部门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依法建立和完善本市海绵城市技术标准体系。地方法规 · 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