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自然资源和规划、水行政等主管部门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依法建立和完善本市海绵城市技术标准体系。

地方法规 · 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