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四章 利用和管理第三十四条有效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对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实施情况、资源保护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整改。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27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