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对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实施情况、资源保护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整改。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