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第四章 优待第三十条有效享受抚恤金或者定期定量补助、生活补助的抚恤优待对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优先挂号、优先就诊、优先取药、优先住院,并按照本省有关规定享受减免医疗费用的优惠。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规定其他医疗优惠措施。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27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