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第四章 节能技术进步与激励措施第三十七条有效鼓励金融机构优先为符合条件的节能技术研究开发、节能产品生产以及节能技术改造等项目提供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拓宽担保范围,提高服务效率,为节能服务机构提供项目融资等金融服务。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资节能领域,促进节能技术改造。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28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