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站必须按规定转播中央和省广播电台、电视台的节目。

乡、镇设立的广播电视站不得自办电视节目。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