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三章 责任义务第二十二条有效产品的监制者应当对被监制的产品质量负责,保证产品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28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