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保护、建设和合理利用草原,发展现代畜牧业,促进天祝藏族自治县(以下简称自治县)草原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甘肃省草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