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履行监管职责:
(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推动网络文明建设,完善互联网信息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网络不文明行为的监测、预警和治理;
(二)数据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规范信用信息的归集、存储和使用;
(三)公安机关在依法打击违法犯罪、开展交通治理、治安防范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过程中,应当加强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共汽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运营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其开展从业者职业道德教育,提升文明服务水平;
(五)民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的作用,加强教育引导,推进婚俗、殡葬改革;
(六)教育主管部门应当推进文明校园建设,督促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遵守校园文明行为规范,将文明行为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七)商务、文体广电和旅游、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将文明服务纳入行业服务范畴,督促引导有关单位制定具有行业特色的文明服务标准,开展文明服务评比活动;
(八)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市场经营秩序的监管,制止虚假宣传、价格欺诈、餐饮浪费等行为,努力营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理性消费的市场环境;
(九)城市管理部门应当积极探索数字化城市管理方式,加大执法力度,提高市民文明素养;
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务、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文物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地方法规 · 酒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