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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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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三章 法规起草

第十六条

有效

起草法规草案应当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协商会和向社会公开法规案草稿等形式。

地方法规 · 白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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