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二章 立法规划与计划编制第十三条有效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经审议通过后,一般不做变动。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和变更的,由常委会法制工作机构会同有关专门委员会研究后提交主任会议决定。地方法规 · 白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