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林业条例第八条有效自治县各乡(镇)人民政府所辖村组集体之间、个人之间及个人与村组集体之间,发生的林木林地权属争议,由所在地人民政府依法处理。地方法规 ·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