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物业服务人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将部分服务事项转包给相关企业,但不得整体转包、转让,或者将全部物业服务支解后分别转委托给第三人。

地方法规 · 定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