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回族自治州城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机动车停车管理遵循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市场调节、社会参与、共建共享、便民利民、科学管理、协作共治的原则。地方法规 ·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6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