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条

有效

依法负有保护海口历史文化名城职责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法组织编制、修改保护规划和历史文化街区专项保护规划的;

(二)未按照规定建立、调整历史建筑保护名录的;

(三)违法调整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的;

(四)其他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为。

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