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加强海口市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继承和弘扬优秀历史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2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