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规定第十条有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客流调查和线路普查,对线网布局状况进行评估,充分征求各方意见,提出优化方案,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铜陵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