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六章 地方性法规的解释第六十七条有效对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规作出的具体应用问题的解释,应当报常务委员会备案。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六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