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规范地方立法活动,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安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有关法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