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八条有效本条例所称城镇开发边界,是指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划定的,一定时期内因城镇发展需要,可以集中进行城镇开发建设,完善城镇功能、提升空间品质的区域边界,涉及城市、建制镇以及各类开发区等。本条例所称城市绿地,是指已建成和在建的绿地,以及城市规划确定的绿地,包括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附属绿地、区域绿地。本条例所称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地方法规 · 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